追光 | 3歲男童被生父女友虐待致死 生母:“我要求判她死刑”
2024-10-29 22:19:38 來源: 華龍網(wǎng)
9月4日,上海3歲男童澈澈遭生父女友趙某虐待,全身多處傷痕,最終不幸離世,隨后,趙某因涉嫌虐待罪被刑事拘留。
10月29日,男童澈澈的生母馬女士告訴華龍網(wǎng)記者,已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她只有一個訴求:“我要求判她死刑。”
男童尸檢已完成 生母:“我要求死刑”
“目前,孩子的尸檢已經(jīng)做完了。準備移送檢察院,在等開庭時間?!背撼旱哪赣H馬女士說。她向記者提供的《通知書》上面顯示,鑒定意見為: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引起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功能障礙死亡。
馬女士表示,至今趙某的家人都未與她聯(lián)系,更沒有致歉。馬女士說:“8月28日,我與趙某最后的對話,她是承認了澈澈的傷是她造成的。但她仍很囂張地對我說‘你能把我怎么樣’?!贝撕?,馬女士一直在醫(yī)院照顧兒子,沒有再見到趙某。
對于訴求,馬女士態(tài)度十分堅定:“我要求判她死刑?!?/p>
此前,澈澈父親曾在接受媒體采訪中提到,他對孩子的遭遇并不知情,是“孩子不想學習總想玩手機,趙某對孩子管理比較嚴格”。馬女士堅決否認:“澈澈很乖,只要你不讓他玩兒手機,他就不玩兒了?!?/p>
馬女士告訴記者,澈澈父親曾表示會讓趙某付出代價,但直到現(xiàn)在也沒采取任何行動。
記者也嘗試與澈澈生父聯(lián)系,但截至發(fā)稿前,澈澈父親并未接聽電話。
據(jù)此前報道,澈澈今年3歲半,老家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父母分開后,隨生父及生父女友趙某在上海生活。今年8月底,澈澈被趙某送至醫(yī)院治療,醫(yī)生看到男童渾身是傷,懷疑遭人虐待便報警。
當時趙某稱是孩子洗澡時導致摔傷,并承認部分傷痕為自己毆打所致。9月4日,澈澈不幸離世。同日,上海警方透露,該案犯罪嫌疑人趙某因涉嫌虐待罪,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生父也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針對此案,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韋清龍分析,根據(jù)目前掌握的信息來看,趙某作為直接施暴者,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對澈澈生命的極端剝奪和虐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她可能面臨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如果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韋清龍認為,趙某長期對澈澈進行虐待,最終導致其死亡,其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且屬于“致人死亡”的嚴重后果。
此外,還可能面臨虐待罪(情節(jié)惡劣致人死亡)。法律規(guī)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jié)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趙某的行為也符合虐待罪的構成要件,但考慮到她已經(jīng)因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面臨更重的刑罰,因此虐待罪可能作為量刑時的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單獨定罪。在實際操作中,由于趙某的一個行為觸犯了兩個罪名,構成了刑法上的競合犯,因此在定罪時所適用的原則是從一重處原則。
也就是說,她會因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受到更重的刑罰,即故意殺人罪。法律規(guī)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韋清龍認為,如果有明確證據(jù)表明趙某最后一次對男童的虐待行為在客觀上是采取了殺人的嚴重暴力行為,且目的上是為了追求或者放任男童死亡,則趙某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
另外,澈澈生父也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韋清龍表示,澈澈生父作為男童的法定監(jiān)護人,未能履行其保護孩子的職責,甚至在與趙某的關系中未能有效監(jiān)督趙某的照顧行為,導致孩子遭受了嚴重的虐待。他可能面臨過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規(guī)定雖然我國刑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監(jiān)護失職罪”,但可以根據(jù)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定罪量刑。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過失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
對此,澈澈生父未能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和監(jiān)督責任,導致孩子遭受虐待并最終死亡,其行為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
另外,還可能面臨共同犯罪(如果構成的話)。法律規(guī)定,如果生父與趙某存在共同虐待孩子的故意和行為,那么他可能還需要承擔共同犯罪的刑事責任。
韋清龍表示,在這個案例中,沒有直接證據(jù)表明澈澈生父與趙某存在共同虐待的故意和行為,因此共同犯罪的指控可能不成立,除非有明確的證據(jù)表明澈澈生父也參與了虐待行為。
“盡管他堅稱其對孩子遭受虐待并不知情,但這并不能成為他逃避法律責任的借口?!表f清龍律師說,作為孩子的撫養(yǎng)者與法定監(jiān)護人,孩子父親有責任確保孩子生活在一個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中。
華龍網(wǎng)記者 姜念月 余志斌 首席記者 董進/文 受訪人/圖 曾靜/視頻
責任編輯:邵煜晟